帳委會主席今早在立法會大會已經發言,重點講述了帳委會報告書當中,兩個曾經舉行公開聆訊的章節的結論和建議,所以我不打算重複這些重點。

就《審計署署長第84號報告書》第4章 “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管理” 方面,基於“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當局除了計劃明年修訂《建築物條例》,以提高不遵辦驗窗法定通知的罰則之外,我認為當局更應加大力度鼓勵市民自願進行驗窗,同時應加強教育公眾正當使用窗户,包括避免將窗户作為晾曬衣物或清潔時的支撐點,以避免出現墮窗事故。我在5月舉行的公開聆訊上都曾提出過,建議政府應考慮為自願驗窗和修葺的樓宇和業主作出表揚,以增加自願驗窗和修葺的誘因。

此外,今次審計署就“屋宇署對強制驗窗計劃的管理”作出審查,其實在5年前,即2020年,審計署曾經就“屋宇署對強制驗樓計劃的管理”完成了審查,結果載於2020年發表的《審計署署長第75號報告書》。

我留意到,屋宇署無論在揀選樓宇機制、執行和跟進法定通知,以及監察合資格人士的環節上,其實審計署在這兩次審查發現的問題是類似的,既然屋宇署已經就5年前關於強制驗樓計劃的審查發現作出了跟進和改善,為甚麼今次就強制驗窗計劃的審查又發現類似的問題呢?

我希望屋宇署不單只積極跟進審計署和帳委會提出的建議,更應該舉一反三,主動檢視部門內其他組別的監管和執法工作,有沒有類似的問題存在,主動作出改善,不要等待審計署下一次再作出審查時,又在另一個組別的工作上發現類似的問題。

趁著今次是本屆帳委會最後一次的記者會,我想講一講我自己的體會。在過去的四個年度,我有幸參與帳委會的工作,發覺真是很有挑戰性,帳委會往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完成審閱審計署署長的衡工量值審查報告,並會為選定的章節作公開聆訊,除了尋根究底並提供改善建議之外,亦有機會給相關部門透過公開作供向公眾解釋問題所在,所以工作繁重可想而知。

我要衷心多謝立法會秘書處Shirley和她的團隊為帳委會提供支援,今日是Shirley在立法會工作的最後一日,我不會恭喜你退休愉快,因你太年輕,但無論你身處何地,我都祝你事事如意。

最後我亦期望所有政府部門首長都可以仔細閲讀我們每一份報告書的建議,從中借鏡,主動檢視和改善自己部門的工作流程,令公帑運用更具成本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