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正如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在今年7月23日動議二讀《追加撥款(2024-2025年度)條例草案》時表示,在結算任何財政年度的帳目時,任何總目上的開支如超逾撥款條例撥予該總目的款額,超額之數須包括在追加撥款條例草案之內,並要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以填補差額。換句話說,《條例草案》只是結算政府帳目時,會計埋數的基本程序,所謂「追加」並不代表現在要新增任何額外開支。

而在政府埋數之後,審計署署長亦會審核政府帳目的詳情,然後向立法會提交報告。我作為政府帳目委員會的委員,到時亦會檢視審計署署長提交的報告。因此,我是支持通過《條例草案》以完成整個帳目結算程序。

今次是本屆立法會第四年審議關於追加撥款的條例草案。面對龐大財政赤字的挑戰,財政司司長曾經表明會嚴格控制政府開支。我留意到最近幾年的追加撥款總金額由前年的475億,減至去年的133億,再到今年的大約102億,金額一直呈下降趨勢,反映政府確實在控制開支方面下了功夫,這點是值得肯定的。

參考條例草案附表所列出的分項資料,今次追加撥款涉及19個開支總目,當中總目152 (即政府總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追加撥款金額超過74億元,佔追加撥款總金額超過七成,以應付承擔項目「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擔保產品」的額外現金流。
面對著全球地緣政治和關稅戰的衝擊,香港在疫後經濟復甦的過程並不容易,雖然特區政府,金管局和銀行業界都加強了對企業的支援,但是對中小企而言,仍是困難重重。因此,我十分支持政府這部分的追加撥款,去應付「中小企融資擔保計劃」的額外現金流。

在經濟復甦似有還無的情況下,香港的各行各業都面對現金流與融資困難,我所代表的地產及建造界亦不能倖免。我舉個例,政府雖然維持以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來發展北都,但係於過去幾年間,政府已經不斷動用《收回土地條例》向未能達成換地協議的發展商徵收土地以進行工程。政府以高效率收回土地,不過為收回的土地而向業權人發放賠償金的速度就相形見絀了,這就是我過去幾個月來不斷以質詢向政府追問的原因。

主席,在實際操作層面上,政府即使已經核實業權,卻往往拖延向發展商發放賠償金。我重申,我代表的業界並沒有希冀政府會提供類似給予中小企的支援,只係希望政府會關顧他們已經窮於應付銀行在提供融資上多方作難。所以,政府現時應有之義,就係在發放賠償金上提升效率,盡量加快付款,避免對作為業權人的發展商雪上加霜。

主席,講咗咁多,我都係支持通過《追加撥款(2024-2025年度)條例草案》的。